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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意见

  (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制定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实施细则,取消收支挂钩。进一步梳理和归并收费项目,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控和管理。制定部门设立“小金库”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市财政局、监察局负责落实)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初步建立投资、建设、监管、运行四分离的机制。(市计委、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落实)
  建立统一的公务支出标准。制定公务员统一岗位津贴制度和行政机关统一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标准。研究论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统一财务报账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体改办负责落实)
  (五)加快建设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行政社分开。研究制定行业协会条例。政府部门都要与中介组织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彻底脱钩。年底前要有实质性进展。(市体改办、民政局、监察局负责落实)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信用信息数据征集内容,基本建成企业联合征信平台。(市计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建立扶贫济困工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分级责任承担机制。健全困难群体的救济扶助和法律援助体系。扩大惠民医院服务范围。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开展农村低保和养老保险制度。(市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局、司法局、卫生局、教育局、总工会负责落实)
  (六)建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完善公务员考核录用制度,健全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机制,杜绝形式主义。完善工作评估以及相应的约束和淘汰机制。加强公务员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和业务培训。(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各部门必须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制订各自的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制,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加快改革、加快开放、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研究建立服务型政府综合评价体系,按季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区县政府、市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00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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