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
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3]13号 2003年3月11日)
各市、州,地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省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 作方法的转变,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9号)要求,现将我省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重要意义
“九五”以来,我省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达到了较低生育水平,走上了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方面需求,一些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没有率先脱贫致富,已成为制约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意见》(省委发[2002]43号)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标准,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事业。
二、积极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计生委制定的“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