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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 各级科协和学会业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学会改革。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边缘科学等科技社团,应加入同级科协组织。要支持和组织学会开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学术交流、科技咨询、专题论证和调研。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科发展。要不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其学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十一) 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贯彻落实,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反邪教协会要加强前瞻性、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反邪教工作规律,为教育转化工作提供理论武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科技素养,在全社会形成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
  (十二) 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主渠道作用。各级科协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好《哈尔滨科技论坛》,发动专家、学者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讨,为我市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要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高新技术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
  (十三) 积极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重点开展对俄、日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归国科技工作者协会作用,利用归国留学人员的技术、信息和外联优势,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对外开放。
  (十四) 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要发挥“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的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更好地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哈籍院士、博士、科技人员的联系,建立哈籍海外留学人员和港、澳、台科技人员的联系网络,为他们报效家乡创造条件,吸引他们来哈创业,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十五) 加强各级科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科协工作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以“强化特色,突出优势,加强服务,为科技人员办实事”为目标,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要把“改革、创新、服务”作为科协工作重点,提高为科技事业发展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自觉性,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多为基层和广大科技人员办实事。努力建设一支献身科协事业、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科协工作质量、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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