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革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简化生育审批手续,严格按
《计生条例》规定,审批、发放生育指标。
(四)服务质量好
1、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宣传氛围。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在结合、融入、渗透上下功夫,在进村入户、入脑入心上做文章。要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村里有报、户有资料袋,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
2、以
“一法三规”、
《计生条例》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为重点,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促进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3、按照
《计生条例》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县级计生服务站要在达到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县级等级服务站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县级服务站的龙头作用,抓好乡(镇)服务所和村级服务室的建设;管好、用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真正使流动服务车成为流动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4、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技术指导工作,不断提高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努力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手术差错的发生率。
5、积极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加强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五期保健”服务,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6、坚持技术人员下乡巡回服务制度,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加强随访服务。
7、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并实行将群众需求作为制订工作计划主要依据的决策制度,将群众满意度列入考核内容。
8、按规定配齐计算机,配好操作人员,建立并正常使用县、乡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取消手工统计,实现市、县、乡联网,切实提高信息准确率,以信息引导服务。
(五)民主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