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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山西省
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10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计生委制定的《山西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六日

山西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


省计生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9号文件)的要求,省计生委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要以邓小平人口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为育龄群众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随访服务等综合服务为主要内容,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现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和内容
  全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工作,要按国家要求,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等“六好”目标。
  (一)领导重视好;
  1、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对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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