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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市总工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市总工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沪价费[2003]017号 2003年3月15日)
市总工会幼儿园:
你园《关于“申请增收幼儿入托管理费”的报告》(沪工幼办字[02]第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园调整入托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四周岁以上,由原每人每月450元调整每人每月650元;
三、四周岁,由原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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