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根据《
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全面落实《
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的各项制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要认真抓好复议立案工作,建立告知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通过建立办事公开制度等形式,公开相关行政行为的内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试行设立计算机网络上的“网上”受理复议案件制度。要严格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从具体办案的行政复议人员到最后审批决定的领导,都应秉公办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改革和完善行政复议调查方式,建立对疑难重大案件调查的听证制度和聘请专家学者合议案件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在基层建立法制员制度,通过法制员的工作,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要从政府法制工作全局出发深化监督功能,坚持把行政复议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其他工作有机结合,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结果与执法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使行政复议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注重行政复议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分层次、多形式地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政府法制机构的干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掌握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和业务知识,还要学习和了解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熟悉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执法范围和内容,掌握执法现状;不仅要办好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还要加强调查研究、钻研业务,从整体上提高法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
四、加大宣传和沟通,优化行政复议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加强《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启动的,应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传行政复议的性质、内容、特点,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从而能够掌握并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要面向基层、面向行政相对人,面对广大群众作宣传,尤其要加大向农民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懂得在法制的轨道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贯彻执行,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的稳定,繁荣农村的经济。政府各部门要正确对待行政复议审查,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有关材料,不得推脱责任或互相扯皮。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联系,区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与人民法院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互通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信息,研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活动中运用证据规则等业务问题,听取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