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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领导
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大建委发[2003]44号)


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市建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全委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及队伍建设。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0三年三月十日 

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范

  一、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要求,积极参加委中心组学习和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教育,抓好个人自学,建立学习笔记,自觉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每年要结合实际,撰写两篇以上的调查报告。自觉抓好专业知识学习。
  二、转变作风,勤奋敬业,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分管工作,做到“情况明了、思路清晰、实施有方、推进有力”,积极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三、努力提高组织领导能力,科学有序的摆布工作,做到重心突出,指挥到位,不留死角,全面落实。
  四、自觉坚持通报制度。每季度要将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向委党组报告,重要事项和应急工作要随时报告,参加上级会议要及时通报,外出考察学习要形成专题文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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