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航空货运业务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服[2003号]49号 2003年3月3日)
安徽航空客货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申请航空货运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皖客货公司[2003]002号)收悉。
航空货运业务收费标准已一年试行期满。为促进安徽航空货运业的发展,本着“用户自愿,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同时参考邻省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核定你公司货物运输服务正式收费标准为0.30元/千克(其中地面运输费0.25元/千克,装卸费0.05元/千克)。其它延伸服务收费仍按我局皖经费字(1997)366号文核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