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
武引灌区2003年农业用水价格的批复
(川价函[2003]49号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
绵阳市物价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武引灌区2003年度农业用水价格的请示》[绵价综(2003)6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水价标准
武引灌区2003年度每标准亩的基本农业用水价格为27.00元。
2.超用水量水价。1--3月0.14元/立方米,4--6月0.17元/立方米,7--9月0.13元/立方米,10--12月0.14元/立方米。
3.提灌区提水灌溉的,按自流灌溉的标准减半计收。
4.农户最终用水价格。农户最终用水价格按上述标准据实收取,但每标准亩最高不得超过42.00元。
二、计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