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襄樊烟厂与省外优势企业的联合。
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应持襄樊烟厂与江苏省南京烟厂联合重组(具体形式待定),保留襄樊烟厂的生产点和现有生产规模。适当加大技改投入,共同开发品牌和省外市场。
4、做大做强武烟集团。
全省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要紧紧围绕做大做强武烟集团办展开,在近两三年过渡期内,支持武烟集团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实现规模扩张,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二)措施
1、充分利用现有计划指标资源,实现产销平衡。
对现有生产指标,按照有效益、有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由中小劣势企业有偿调剂给武烟集团等优势企业。根据目前全省卷烟产大于销的状况,在一段时期内每年有偿调出25万箱左右的计划指标到外省,以缓解产大于销的矛盾,有效利用资源,减少企业亏损。同时支持襄樊烟厂与省外优势企业联合,将生产指标资源置换“销大于产”省份的市场资源。
2、加大调整产品结构力度,全力打造省产卷烟名牌。
根据效益、规模、装备情况,确定每种类型厂家生产卷烟的档次和每个档次品牌的毛利率,加强对准产牌号的管理,防止过度竞争,避免恶性竞争。进一步调整烟草工商利益,工商联动。共同培育省产烟市场和卷烟主导品牌。重点扶持武烟培育名优产品,打造以“红金龙”、“黄鹤楼”为龙头的名优品牌,走向国内外市场。
3、切实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保证调整工作平稳进行。
(1)妥善安置好职工。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关停的地方烟厂每万箱计划指标补偿200万元,关闭一个厂再补偿100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职工。对地方烟厂的职工安置,全省相对统一标准。
(2)确保地方政府的合法既得利益。关闭小烟厂所在地的合法既得利益。以省财政、税务、审计、烟草等部门审计核准的2002年实际所得数为准予以补偿。补偿方法;由省烟草局将大悟烟厂2.3万箱、郧阳烟厂2万箱、咸宁烟厂6万箱计划指标有偿调剂给武烟集团,然后由武汉市财政与省财政算账,并由省财政分别转移支付给大悟县、郧县、咸宁市财政或按核准数通过税务渠道转移支付;将巴东烟厂3万箱计划指标有偿调剂给利川烟厂,由恩施州财政转移支付给巴东县财政,或按照核准数通过税务渠道转移支付。政策补偿资金与核准数差额部分,由省、市(州)财政、税务部门和省烟草局研究解决办法,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
(3)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工作。对关闭的小烟厂进行全面审计,评估资产,核准债务。对自然债权人的债务,采取退货、部分债权转让、物资抵偿和部分资产变现等办法偿还。对欠职工集资款、工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欠信用社贷款等敏感债务,停产前要优先安排解决。同时,要争取有关银行的支持,对部分贷款实行停息挂账,为关停破产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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