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依法行政;关口前移,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推进创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创造安全生产稳定的社会环境,适应我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2003年我市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将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下达如下:
一、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全年实现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四无”指标(每项均作为考核否决指标,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部颁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和办法)。
二、职工伤亡事故考核指标。详见《南京市2003年度职工伤亡事故考核指标》。
三、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指标。生产经营单位厂长(经理)、中层、安技干部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四、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考核指标。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