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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公开报名。3月24—25日,由符合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3月26—27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笔试、演讲答辩。3月31日-4月3日采取抽签分批次考核的方法,在规定的考场内组织竞争者根据考试命题进行现场书面准备,准备时间60分钟,交卷后逐个进行演讲,回答命题,时间为5分钟。笔试、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演讲答辩顺序以抽签排序。
  (六)民主测评。4月4日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具体如下:
  1、组织全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
  2、各分局、市局机关分别组织全体干部对所在单位的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票对拟任职位设“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民主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其中“胜任”票按百分比1:1计分,“基本胜任”票按百分比1:0.5计分,“不胜任”票不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数×0.5)×100]÷总有效票数
  (七)组织考察。组织考察采取定性考察方法。根据竞争者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排出名次,按照竞争职位1:2的比例,即选取50名正科级非领导干部职位竞争者和30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职位竞争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于4月7—15日按德、能、勤、绩、廉对80名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了解。考察前事先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市局党组汇报。局党组综合竞争者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情况,并根据干部的工作过程和一贯表现,以及对拟任职位的要求,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上岗人选。
  (八)公示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的上岗名单在全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23日),征求干部群众对拟上岗人选的意见。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九)组织任命。公示后,群众无重大异议的,由市局党组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任命。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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