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
革中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工商党[2003]2号)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队、机关党委:
  现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实行科级

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在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实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厦委办发[2002]02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晋升竞争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组部、人事部以及省、市委有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干部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开拓进取,奋发工作,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做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当好市场经济的坚强卫士。
  二、基本程序
  (一)制定方案。经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实行科级非领导干部职位资格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厦工商函[2003] 14号),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实施。
  (二)公布职位。在广泛动员和思想发动的基础上,以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依据,于3月24日公布25个正科级非领导干部职位、15个副科级非领导干部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竞争上岗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