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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山东章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山东章丘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鲁价格发[2003]59号 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
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作价办法和原则,山东章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13.5万千瓦)上网电价暂定为每千千瓦时320元,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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