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出租电路及市内用户
中继线业务一次性费用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3]35号 2003年3月24日)
湖北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出租电路及市内用户中继线一次性费用标准的请示》(鄂电信[2003]158号)悉。根据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2002]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出租电路及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一次性费用方案,具体标准如下:
一、话音(音频)电路及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
(一)工料费为300元/端;
(二)调测费为200元/端;
用户对话音(音频)电路和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进行调整,调整费按调测费收取,不另收取工料费。
二、数字电路和数字中继线业务
(一)工料费
工料费为2000元/端,工料费不区分电路速率,不区分国际、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工料费用于补偿用户独占资源的建设成本(含线路、局端M0DEM等)。用户端设备由用户自备,也可向你公司购买或租用,购买价和租用价由你公司根据市场价自定。接入线路(含光纤)原则上由你公司提供,对于需延伸至较远或偏僻地段的接入线路,可由双方协商共同负担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