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川价监[2003]83号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各市、州物价局及价格监测定点县物价局:
美伊战争的爆发,对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波动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并将影响到我国成品油市场价格。为适应当前成品油价格调控工作需要,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成品油价格及市场动态情况监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负责成品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要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将监测上报周期由月报改为周报,即由每月10日、18日监测上报的90号无铅汽油、0号柴油价格,改为每周三监测上报。实施时间从2003年3月26日开始。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对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工作,要把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切实做好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