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举办相结合。发展老龄事业要坚持社会化方向,强化政府的引导职 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老年服务 业走产业化道路。
4、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 ,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舆论监督,完善道德规范,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社 会风尚。
5、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重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保持积极向上、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
6、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三)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初步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养老、医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实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基本形成与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网络化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系列 化为老服务水平;走社会福利社会化之路,初步形成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档次齐全、布局合理的新格局;完善老年教育和文体活动设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十五”末 期,基本实现老龄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保障和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1、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使养老保险待遇随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有所提高。
2、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探索社会养老保障的新途径,按照个人缴费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改革。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庭院经济,提高自养能力。加快建立多种形式的 农村养老制度,发展养老基地,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
3、健全城乡特困老人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在老年人中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随 社会经济发展相应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推行集中供 养。发挥老年基金会的作用,继续做好“助养特困老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