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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公园园中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25日)废止(原因:到期废止)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
公园园中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郑价金[2003]10号 2003年4月2日)


郑州市动物园、人民公园、碧沙岗公园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内公园园中园收费的管理,规范园中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游园环境,不断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生活,经研究,现对我市部分公园园中园收费进行如下调整:
  一、郑州市动物园海狮表演场门票价格10元/人·次;郑州市动物园水族馆门票价格8元/人·次;郑州市动物园爬行动物展览馆门票价格10元/人·次(无企鹅表演时5元/人·次);郑州市动物园昆虫馆门票价格5元/人·次。
  二、郑州市人民公园百鸟林门票价格8元/人·次。其中2003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试营业,试营业期间,门票价格执行5元/人·次;
  三、碧沙岗公园科普教育展门票价格5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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