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3日)废止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技术服务收费的批复
(川价函[2003]55号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你中心《关于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技术服务收费的报告》(川信研字[2003]00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本着“用户自愿”和“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经研究现对你中心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收取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技术初审时,可按每企业2000元收取申请费。
二、组织专家企业进行资质等级评审,按每人日数1500元收取评审费(人日数是审核所需人员天数<人数×天数>,具体由中心按国际惯例规定,报省物价局备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