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监督管理局2003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现将2003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工程设备监理相关法规
2003年10月18日下午2:00~4:30工程设备监理基础理论
2003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工程设备监理实务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用书为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工程设备监理——理论法规实务》。
二、报名条件
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年龄在62岁(含)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二)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获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工程设备监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获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五)已评聘相关中级职务,现从事工程设备监理工作满一年。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获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只参加《工程设备监理实务》和《工程设备监理相关法规》考试。
四、材料要求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申报材料
1.《考试报名表》(含两张一寸免冠同版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职称资格证书》;
5.《专业工作经历表》。
以上证明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3年4月21日--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
(长乐路1227号602室)
联系人:陈玉英邵惠珍
联系电话:5403097354045500och160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