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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3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是要强化源头治理。各市(地)纠风办可根据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一些收费站、检测点以及公安交警部门的收费、罚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对群众举报的典型公路“三乱”案件,各级交通、公安和纠风办要及时派员严肃查处,对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六是结合行风评议,将治理公路“三乱’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
  四、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要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政府机关的要求,在全省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评选最佳及最差部门和行业的“双评”工作,省、市、县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以政务公开为龙头,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目的,着重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认真纠正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有些工作人员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不正之风,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民主评议行风中,要建立行风热线,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公正的评议方法,应用好评议结果,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五、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一是要继续坚持“一项制度、八个禁止”规定,全面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二是不准越权审批收费,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不准搞突击清欠和超范围清欠。
  三是要强化对农业生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以及面向农民的不合理收费等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
  四是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五是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上报纪律。省监委、省纠风办会同省农业厅出台“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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