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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市价格事务所资格等级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市价格事务所资格等级的批复
(鲁价认发[2003]76号 二00三年四月一日)
济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济南市价格事务所申请机构资质的请示》收悉。根据
国家计委《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济南市价格事务所”具备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条件,现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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