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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澳联合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电力职业
技术学院中澳联合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3]74号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中澳联合办学收费标准的请示》(川电院(2003)37号)收悉。经教育部批准,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安排,你院与澳大利亚齐泽姆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大专文凭学历班。“鉴于此项目采用小班全英语教学,且根据协议澳方还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教学管理费和学生注册证书费,办学成本较大,经研究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现对你院中澳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五年制大专班学生学费1万元/生/年,三年制大专班学生学费1.45万元/生/年。
  二、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除此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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