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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大连市国税局、大连市地税局关于执行《大连市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规程》的通知

  (8)通知企业
  由大连软件行业协会通知企业取证。
  (9)发证
  企业接到通知后,到大连市信息产业局软件与信息服务管理处领取证书。
  (10)文件归档
  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完整、规范的原则、及时归档保存。
  5、申报时间
  认定上报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15日后申报的将作为下一/1月的申报材料。
  6、企业更名
  软件企业更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重新申请认定:
  (1)更名申请一份(写明更名原因、以前企业名称、更名后企业名称、软件企业认定号等,并加盖公章):
  (2)软件企业申报表3份。从网站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填写打印。并导出电子文档。
  (3)更名后企业国税税务登记证书、地税税务登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申报时请带原件备查)
  (4)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商变更证明);
  (5)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地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各1份,须加盖财务章,复印无效;
  (6)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
  (7)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退回。
  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及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 并装订成册。
  二、软件企业年审
  1、年审依据:
  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8号文)和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0]968号)。
  2、年审范围
  12月31 日前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单位。
  3、年审标准
  参照《软件个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二条规定。
  4、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1)每年3月10日-4月20日企业填写并报送年审材料;
  (2)每年4月21 日-4月30日材料审查;
  (3)每年5月8日~6月20日报批 令签及公告
  年审结束后,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检记录本》中加盖年审专用章并返还企业。
  5、年审流程
  (1)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受理企业的年审申报,
  (2)企业先由大连市信息产业局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验报告予以审验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检记录本》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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