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川价函[2003]72号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遂宁市物价局:
你局遂价发[2003]8号《关于调整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天然气管输费上调,天然气经营成本增加,为保证四川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遂宁市居民用气的正常供应,在你市召开听征会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由每立方米1.22元调为1.26元;
二、集体生活用气基数内由每立方米1.38元调为1.42元,基数外由1.50元调为1.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