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顿重点
建筑市场方面
1、重点检查法定建设管理程序执行情况,报建、施工许可等办理情况,实施规模与批准建设规模是否相符等;
2、重点检查工程招投标情况,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3、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建材市场方面
1、重点是结构性建材的质量监管,突出对水泥、砂石料、小砌块和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预制构件等水泥制品的检查;
2、重点对郊区工地和重大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建材的现场检查;
(三)家庭装饰市场方面
1、重点查处擅自使用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为,特别是地板假冒树种、以次充好,木器涂料和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超标、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等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等三大类家庭装潢材料问题;
2、重点查处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而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这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职责分工原则是,根据市和区县的职责分工,市管理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由市管理部门负责,区县 管理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由区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为:
(一)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建材和家庭装饰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和监督;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管项目建设单位、本市发包代理机构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区县管项目建设单位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市一、二级施工企业、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勘察设计单位和外省市进沪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本市监理单位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建筑企业管理所(署)负责对属地内注册的本市施工、监理、劳务等企业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四)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对本市造价咨询机构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问题,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提出处理意见,并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进一步检查市场经营行为的问题。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对各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各区县建筑企业管理所(署)、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督站的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