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情况表(附件3);
(三)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通过磁介质软盘提供该表格,WORD格式);
(四)本单位实施的各项统计调查的报表制度、指标解释及有关的分类标准及填表目录;
市县统计局报送的材料有:
(一)清理报告(内容同专业处、各部门的清理报告)。
(二)正在实施的县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填报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通过磁介质软盘提供该表格,WORD格式);
(三)执行国家、省的统计调查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认为有哪些需要增减或改革的,一并填报“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情况表”和“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结果汇总表”。
六、组织领导机构
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技术性强,因此全省统计系统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省统计局成立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余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专业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抽调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按专业分若干个小组;各市县统计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定一名领导牵头,并有专人负责,建立由本单位综合统计机构为主(没有综合统计机构的由法规处为主)、有报表任务的单位参加的工作机构,负责按《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七、总结表彰
为了使全省各单位和统计人员积极参与此次报表清理和整改工作,推动我省统计事业的发展,对在此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各部门、市县统计局及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者,特别是所提建议被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采纳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系统内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清理和整改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政策法规处(统计设计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65340718,联系人:李芙蓉。
附件2
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单位名单
省统计局(含省城乡调查队、企业调查队)各专业处,各市县统计局,省发展计划厅、省经济贸易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信息产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划生育局、省水利局、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省通讯管理局、省邮政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海口海关、海南省动植物检疫局、海南省地勘局、海南省测绘局、海南省气象局、海南省地震局、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商品检验局、海南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海南省民航管理局、海南证券管理办公室、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省供销社、省粮食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