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20、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它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五、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