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它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五、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