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严格执行向机动车辆收费和设置道路收费站、检查站的审批管理制度。按照《通知》要求,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以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性集资项目。向机动车辆实施罚款,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在公路、城市道路、隧道上设置收费站点、收费项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的确定,必须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并报交通部备案。公路收费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高速公路及其它具备封闭条件的连续通行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及省际间交界处外,一律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同一条路线上的省际间交界处的收费站点的设置,由省级政府协商确定,联合设置,收费按比例分成。交通部门在公路上设置的公路征费稽查站在燃油税出台前暂予保留。交通部门为实施正常的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工作,需要上路监督检查时,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站点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省政府核发或省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检查证或收费证。持证人员只限于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无证人员不得执行检查、收费和罚款任务。除经省政府批准,由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设置的检查站和收费站及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四)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在道路上乱设站点,向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要严格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81号)和其它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严禁机动车检测站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严禁对机动车辆安全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和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认真进行整顿、规范,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律取消。
  (五)加强对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和道路站点车辆通行费的收缴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法、规范的凭证。除国务院规定外,严禁从收费还贷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资金中提取任何资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