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十五”计划提出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当前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以农村改水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根据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发展平衡的实际,确定农村改水改厕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昆明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累计达到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累计达到80%以上。具体包括:
全市农村自来水累计受益率,在2002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525万人,到2010年末,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累计达到248.827万人以上,累计受益率达到85.01%;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2002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卫生户厕2.69万座(含使用新建卫生公厕农户),到2010年末,改建卫生厕所的农户累计达到66.413万户,农村卫生 厕所普及率累计达到80.04%。
1.8个郊县(市)区农村改水目标任务:
地 区 2002年累计普及率(%) 年均新增受益人口数(人) 2003年至2010年累计新增受益人口数(人) 2010年累计普及率(%)
东川区 59.90 3500 28000 71.49
宜良县 83.84 3500 28000 91.02
晋宁县 83.89 2500 20000 91.48
呈贡县 85.56 1250 10000 92.96
石林县 83.16 2500 20000 92.27
嵩明县 58.48 10500 84000 93.28
禄劝县 70.70 5000 40000 80.42
寻甸县 56.61 6500 52000 67.43
合 计 74.9 35250 282000 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