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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对城区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对城区宾馆招待所
客房会议室收费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批复
(鲁价调函[2003]41号 二00三年四月四日)
菏泽市政府并物价局:
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花会期间对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请示》(菏价呈[2003]1号)收悉。经请示省政府批准,同意你市在200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对菏泽市城区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实行临时最高限价,限价水平由你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间届满,临时最高限价措施立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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