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徐政发[2003]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步伐,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建筑企业,尽快使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现就加快全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建筑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周期短、带动性强等特点,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地方经济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人均资源少,发展建筑业大有作为。我市建筑业在历史上创造过辉煌,外出施工曾是全省三强之一,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在发展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企业规模小,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产权关系不明晰;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负担重,积累少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建筑业的发展,造成了企业外出施工市场份额日渐萎缩,与省内先进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全市建筑业向大规模、多层次、高效益方向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筑业向重要支柱产业转变这一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为重点,不断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化解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积极扭转建筑业发展的被动局面,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实现“ 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富裕型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较大贡献。主要工作目标是:2003年-2004年全面完成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重点扶持5-8家建筑骨干企业;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2%以上,2005年达到200亿元,利税总额 达到15亿元;外出施工人数达25万人,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8万元;国内外市场开拓取得新的突破。通过3-5年的努力,彻底改变我市建筑业发展的不利局面,努力使建筑业成为 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使我市真正成为建筑大市、建筑强市。
二、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增强建筑业发展的活力建筑业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力争整体改制,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坚持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生产、技术、管理骨干持相当比例股份,确保企业资产责任主体到位; 职工劳动关系按有关政策调整,确保职工在企业改制中平稳过渡;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