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延州政函[2003]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电子政务”的有关要求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以及《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2001-2005)的通知》(吉政发[2002]3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对2003年度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电子政务”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构建“电子政府”为目标,以建设和完善“三网一库”为载体,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推行阳光政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技术支援和措施保障,推进我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建用并举、开发应用与普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政府业务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州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制订总体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协同建设,共同发展,坚决制止专网和外网的重复建设;要正确处理州和县(市)政府及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三)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和应用体系。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电子政务的全局出发,打破条块分割界限,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实现共建共享;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制订并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应用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和系统管理,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