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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收费实行分等定价和医保分类给付的通知


  
  附件2:

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床位分等定价与医保分类给付表




  急诊观察室  医院等级 调整后床位费收费标准 医保支付标准
                 (元)         (元)
  一般急诊观察室 二级     15          15
          三级     20          20
  新建急诊观察室 二级     15          15
          三级     20          20

  注:医保支付的计算标准包括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按比例自负的费用部分。
  附件3:

关于病房床位分等收费和医保分类支付计算机操作说明


  为了配合医疗机构病房分等收费和医保分类支付的政策实施,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计算机收费软件和操作须作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一、定点医院计算机收费软件应具有以下处理能力。处理方式为:上网结算的住院费用为医保支付标准乘住院天数,总住院费减去上报的医保住院费为自费金额,需由病人自费。上报的医保住院费根据医保办法按比例支付(上网交易人员由中心统一计算进行拆分)。例如,参保在职职工住二级医院B等病房10天,医保住院费给付金额:29×10=290元,自费金额为:34×10-290=50元;290元上网结算,根据医保办法按比例支付;职工自费金额为50元,自负金额为43.50元。
  二、若定点医院计算机收费软件目前不具备上述功能,在修改计算机软件完成以前,可以采用过渡办法,处理方式为:将床位费价格设置为医保给付价格,再另设一自费的床位费,其价格为收费标准和医保给付价格的差额。收费时,可上报结算的住院床位费为医保给付价格乘以住院天数,并根据医保办法按比例支付(上网交易人员由中心统一计算进行拆分);另设立的自费床位费价格乘以住院天数即为自费金额,与其他自费项目金额相加后,直接输入计算机个人费用帐单中。例如,二级医院B等床位费34元,C等床位费29元,则设置B等床位医保价格为29元,另设一单独的B等自费床位费价格5元,参保在职职工住二级医院B等病房10天,则医保住院费给付金额为B等床位费乘以住院天数:29×10=290元,可上网结算,并根据医保办法按比例支付,自费金额为自费床位费价格乘以住院天数:5×10=50元;与其他自费项目金额相加后输入计算机个人费用帐单中,由职工现金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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