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生委关于
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计生委《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的导向作用,结合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一法三规”和《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指针,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推进优质服务,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明确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促进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方向发展,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徐州市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工作和指标。
二、指标设置及分值
按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指标体系,省“十五”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省争创先进县、示范区指标体系的要求设置考评工作、考评指标及相应分值。
(一)党委、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主导作用(45分)
1、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1分;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2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分。
2、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收缴分离、预算管理、统筹使用”模式3分;县(市)区财政按序时进度划拨经费3分;保证免费手术政策落到实处3分。
3、明确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内容和要求2分;严格考评,严肃兑现奖惩,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4分。
4、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分;实行计 划生育工作任期内逐年考核、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3分,严肃兑现目标管理 责任制和包村工作责任制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