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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长荆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长荆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3]48号 2003年4月14日)


湖北长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复长荆铁路运价的请示》(鄂长荆字[2003]04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参照省内、外地方铁路现行运价,经调查审核有关资料,经研究,对湖北长(江埠)荆(门)铁路运价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考虑到长(江埠)荆(门)铁路尚未正式运行,暂定整车货物试行运价每吨公里0.18元。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货物价值上下浮动10%(见附表)。试行期二年(至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止),试运期满后,按其实际运营成本核定正式运价。
  二、客运运价待开通后另行批复。
  三、铁路杂费、装卸费按国家计委、铁道部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铁路延伸服务费另行办理。
  四、按《价格法》规定,你公司应在各站张榜公布收费标准。同时你公司应按鄂价房服字[20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每年的收支情况于次年的3月1日前报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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