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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的通知

  (四)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专家报告、现场研讨、讨论交流等方式,提倡参与式培训,保证培训取得实效。
  七、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2年10月—12月)。主要任务是制订市、实验区新实验方案,建立市、实验区相关组织机构,向社会进行舆论宣传,收集有关学习资料。同时,组织大市中小幼教研员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
  (二)启动阶段(2003年1月—4月)。主要任务是选定教材,制发有关文件,制订培训计划,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任课教师等。
  (三)实施阶段(2003年5月起)。主要任务是组织各级培训,开始实施新课程教学,定期进行新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调研,开展各类新课程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新课程实施的督导评估,组织新课程实验情况交流和经验推广活动。
  (四)总结阶段(2004年起)。主要任务是每年进行阶段性总结,完成年度实验总结报告。2008年进行新课程实验工作全面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新课程实验的领导。成立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领导,以及相关处室和单位(包括办公室、初教处、人事处、督导处、高师处、计财处、宣传处、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新课程实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专家组,负责本市新课程实验业务指导,下设各学科指导小组。(名单见附2)
  (二)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有关领导向社会作电视讲话,制作并播放新课程改革的电视专题节目,学校向家长作新课程改革的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新课程改革,新课程实施后,定期编发“杭州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简报”。
  (三)实施新课程培训。将新课程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实验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开展新课程培训。同时,要建立“边培训边教学,边研究边推广”的运行机制,把培训工作贯穿于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建立“新课程实验教学指导专家库”,以满足各实验新课程区培训、教学指导之需要。
  (四)大力开展新课程教育科研。将新课程实验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教科研促进新课程的实施。主要开展实验区教研基地学校调研、新课程学科课堂教学研究、新课程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等工作。加强教育科研,开展与新课程实验相应的课题研究,主要开展新课程教师培养、新课程学科教学、新课程教学管理、新课程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建设、新课程教学评价等课题研究。各学科迅速培养建立一支新课程教学骨干队伍,以带动全体教师有效实施新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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