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证课程设置及学科课程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
(二)检验新教材的科学性、教育性和适用性。
(三)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三级课程体系,探索课程管理的动作规范。
(四)探索课程实施过程,促进教学过程及方法的改革。
(五)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
(六)探索现代教育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运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其它学科课程的整合。
(七)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使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具备科学施教的能力,提升整体素质。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恰当;加强课程的综合性,设置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现课程的选择性,各门课程的课时可有适当的弹性,并留给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课程的空间。
(三)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省级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市实验区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见附1)小学三年级开始实施科学、信息技术、外语、综合实践活动新课程实验。
五、教材选用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义务教育新课程各种教材的评估报告,按照“适用杭州,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实验区确定选用教材。
六、实验培训
(一)培训是新课程实验的首要工作,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分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通识培训的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教科研人员及任课教师。专业培训的对象是教研人员和任课教师。通识培训由杭州师范学院和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专业培训由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和县(市)区教育局教研组织实施。
(三)培训分市、区(实验区)、校三级进行。市级培训,包括杭州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干部通识培训,全市中小幼教研员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以及各学科骨干教师专业培训。实验区级培训,包括教育局教育行政干部、小学初中管理干部、任课教师全员通识培训,任课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学校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一项重大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