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动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平抑抗“非典”消杀药品价格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动用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平抑抗“非典”消杀药品价格的批复
(内计价字[2003]551号 二00三年四月三日)
呼伦贝尔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在特殊时期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平抑抗‘非典’消杀药品价格的请示”》(呼价发[2003]22号)收悉。为了保障呼伦贝尔市消杀药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同意你市动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补偿组织采购消杀药品和部分防护用品的单位。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批发环节过多,层层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监控市场价格秩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