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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本溪泛亚环保热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本溪泛亚环保热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辽价函[2003]38号 2003年4月10日)
本溪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本溪泛亚环保热电厂电价的请示》(本价发[2002]156号)收悉。鉴于泛亚环保热电厂现已正式并网发电,根据我省发电企业的平均成本及电价政策,确定本溪泛亚环保热电厂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15元(含税),并从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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