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哈尔滨市200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四月十二日
哈尔滨市200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03年是我市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的第一年。为继续巩固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使城市环境面貌取得更明显变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立足现有、挖掘潜能,追逐应有、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在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省市共建、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方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环境整体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以主干街路拓宽改造和次干路综合改造为重点,对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优化街路环境,建设景观大道。拓宽改造道外十四道街、长寿路、乡政街等5条街路,并对街路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改造东直路、哈东路、木材街、征仪路、建文街、华山路等17条街路,拆除占道设施,铺装人行道,整修车行道,绿化彩化,完善交通功能、优化街路环境;实施奋斗路、大庆路、河图街、南马路、新疆大街等10条街路平立面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拆除私搭乱建,维修车行道,铺设彩色步道板,进行绿化亮化,改造整饰建筑立面,规范牌匾广告,完善各类设施,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的景观街路。
(二)以突出城市特色为重点,对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对全市一、二类重点保护建筑进行整修整饰,加强管护。实施中央大街主街环境提档升级,完善设施,整修整饰临街建筑,高标准、高品位亮化彩化,提升步行街整体环境水平。以西九、十道街区域为依托建设欧罗巴风情街区,动迁区域居民,改造整修建筑,欧式包装建筑立面和规范牌匾,辟建绿色休闲区和停车场,使其成为与步行街协调统一,集商服、休闲于一体的欧罗巴风情街区。建设高丽风情、俄罗斯风情两条特色街路,增添异国风情商服街景。对全市现有的17座教堂寺庙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形成一批具有浓重地域特色的景区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