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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大西电子市、西顺城旧物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大西电子市场、西顺城旧物市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69号 2003年4月16日)


沈河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沈阳大西电子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关于沈阳西顺城旧物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沈阳大西电子市场事务所物业管理收费暂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3.00元的标准执行;沈阳西顺城旧物市场事务所物业管理服务费暂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00元的标准执行。试行期自2003年5月1日起,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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