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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益气清毒合剂临时价格的函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益气清毒合剂临时价格的函
(鲁价格函[2003]47号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益气清毒合剂的定价请示》(院财字[200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院生产的中药自制剂“益气清毒合剂”(太子参15g、藿香10g、连翘10g、苍术10g、大青叶10g、葛根10g、苏叶10g、佩兰10g、双花10g、贯众10g)在“非典”疫情期间,临时零售价格每副最高不得超过9元。代煎剂每副(一天两次量)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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