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
市各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市场,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领域内的计价软件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的水平,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市场,维护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严肃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是指以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依据开发的计价软件。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开发必须按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管理工作。
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全省计价软件具体实施管理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省统一规定对计价软件实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制定全省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技术评审的有关标准;
(二)制定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施全省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技术评审的受理、评审、登记、公告;
(四)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市场;
(五)组织推广先进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技术,引导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条 各建设主体利用计价软件生成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概算、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应符合全省统一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 在我省销售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需经技术评审,评审工作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