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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通知[失效]

  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认真制定社区消防规划,并将社区消防工作规划纳入当地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积极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保障机制,加大对社区消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运行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社区消防的综合功能。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指导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社区中介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要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指导社区开展防火宣传和基础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有效地推动社区消防工作。
  三、健全组织,完善机制,不断增强社区消防的综合功能
  社区消防建设应当立足现有的社区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发动和依靠群众,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
  一是要依托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消防工作网络。社区内要有专人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牵头,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筹划、落实经费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的来源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各地可采用“政府补一点,社区单位赞助一点,居民少出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提倡建立和发展由政府建站、购置装备,由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通过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担任执勤任务,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政策,规范志愿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的工作和保障等事项;其他社区可以依托现有保安、联防等队伍,吸收热心消防志愿者作为消防协管员,将消防与治安联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是要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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