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与非典型肺炎的斗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我们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深刻理解这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急通知和市委、市政府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周密安排,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检查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集中检查力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调整当前工作部署,把工作的着力点集中到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上来。要教育物价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当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大检查力度,讲求工作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三)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建立市场每日巡查制度,制定快速出击,及时查处的检查方案,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预警机制,提高专项检查的成效。
(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在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中,要采取多种措施,务必使非正常的价格降下来。近日我局根据市场价格动态将对部分商品实施最高限价和紧急干预措施,各级价格检查机构一定要以此为依据,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对检查中发现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发不义之财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从快处理,必要时要予以通报,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行政领导责任。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坚决揭露、公开曝光。对其他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一般商品,要通过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法进行引导,规范其价格行为。此外,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的企业,应给予正面报道,发挥其表率作用。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作用,建立值班制度,延长工作时间,认真受理群众来访、来电和来信。对涉嫌重大违法的举报案例,要即时出动、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全市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期间,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对市场动态和检查情况应实行每日报告制,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材料报送市物价检查所,同时抄送市计委价督处。
(七)及时总结价格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价格政策法规和改善价格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