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学类院校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对进入临床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须避开急症室、急重症监护室、呼吸科等高危科室的实习安排。对在防护措施较差医院实习的学生,学校可调整毕业实习安排。集中在外地安排实习的非医学类高校,在征得当地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实习计划,将学生召回学校。对于从疫区返回的学生,各有关高校要对其进行必要的体检,并在食宿、教学等活动安排上与其他学生相对独立,时间不少于20天。对继续在当地实习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制定防治预案,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各高校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借鉴兄弟省市、高校的经验,抓紧制定“非典”防治防案。一旦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实施隔离,切断病源在学校内的传播。要在校医院内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学校要购置必要的药品、器械和隔离衣,以备急用。同时,要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一旦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院联系进行转诊隔离。
对出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高校,学校可根据“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避免集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引导舆论”的方针,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高校要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疫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大力宣传预防、检查诊断、临床治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向师生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做到人手一份,要讲明“非典”的主要特征及防治办法。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墙报、校内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均衡饮食,注意休息,加强锻炼,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共用毛巾,勤换衣服、勤洗手。明确“非典”可防可治,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
五、加强疫情监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高校要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及时收集、上报疫情信息。一旦发生疫情,除及时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外,要立即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省委高校工委0531-6903286(工作时间);省教育厅0531-6109562(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