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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五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五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告
(2003年4月23日)


  由于5月1日至5日休息,由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5日,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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