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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提前划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
提前划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通知
(宁政发[2003]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速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切实明确拆违中责任,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5月1日始,鼓楼等8个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区城建监察大队承担的规划管理行政处罚权全部集中到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由市编委另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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